希臘,一個位于歐洲東南部巴爾干半島南端的島國,由1500多個島嶼組成,總國土面積131957平方公里,其中島嶼面積 2.5萬平方公里,占比將近1/5,在加上瀕臨愛琴海、愛奧尼亞海及地中海,旅游業比較發達。
希臘移民新政的四大優勢:
一、購房即可永久居留
希臘政府對投資房產并達到25萬歐元以上的第三國公民頒發的是“投資人永久居留”,區別于工作簽證,只要申請人持有其所購買的房產既可獲得永久居留權。
二、一人申請,父母子女均可隨行
自2013年,希臘投資移民修改法案之后,規定隨行子女的年齡要求放寬至未滿21周歲,同時,申請人子女年滿21周歲后可獲得3年可續簽證,如此等于將年齡要求放寬至24周歲,同時父母也可隨行充分體現了人性化的一面。
三、簡化購房流程,可轉賣房產
希臘移民新政再一次簡化了投資者買房申請居留的流程,包括取消體檢、有效入境簽證等,另外,也明確了永居卡將自2015年5月起實施,替代目前的護照粘貼。申請人入藉后可以轉賣房產,第三國的新買家也可以憑該房產獲得居留身份,也就是表示永久居留許可是可以轉移的。
四、打通了入籍通道
原有政策規定購房后的前5年不能計作正常入籍申請時必需在希臘居住的5年最低要求。原來的政策之所以強調這5年不計作入籍的年限是因為這類居留許可不要求投資人實際居住,比照葡萄牙的一年平均住7天、西班牙的5年內必須住2.5年,希臘是完全沒有居住要求的,這是希臘政策的長處。新法案同意將通過購房居留在希臘居住的時間計入所謂的移民監時間,則變相明確了房產投資人及其子女可以加入希臘籍。
而申請入籍希臘,需在提出申請前的十一年中有十年合法居住在希臘,通過購房移民希臘所獲得的居住權計算在內的話,只需要五年居留期滿后,再等6年就可以申請加入希臘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