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5日,曼尼托巴省(Manitoba)省政府教育與培訓廳(主管移民局)廳長伊恩·威沙特(Ian Wishart)宣布與加拿大聯邦政府達成協議,實施曼省移民新政。
1、資產要求:申請人的家庭凈資產要求由35萬加幣增加到50萬加幣; 2、背景要求:原政策對申請人的語言、學歷和年齡均無要求。新政要求申請人的語言能力達到CLB5分以上,年齡在25-49歲之間才能加分,學歷要達到大專以上; 3、管理經驗:新政同樣要求高管或企業主在最近5年有3年以上的管理經驗,但持股33%以上的企業主可以獲得更高加分; 4、投資要求:原政策妖要求申請人在曼省至少投資 15萬加幣創建企業或合伙經營企業(如果是合伙經營,所占股份不得少于 1/3 或者投資金額不少于100萬加幣),沒有利潤和創造就業人數的要求。新政要求至少在曼省MCR地區(Manitoba capital region)投資25萬加幣以上,在曼省MCR地區以外,至少投資15萬加幣以上。雇用至少一個加拿大公民或永居居民(企業主或其家人不計算入內); 5、保證金要求:新政取消10萬加元保證金; 6、對投資人來說,曼省投資移民項目最大的變化就是取消一步到位拿楓葉卡,而是和薩省一樣,先拿工簽,待申請人的投資符合要求以后,再拿楓葉卡。 薩省提名變政之后,企業家移民MPNP-B正式由新的類別名為BIS(Business Investor Stream)取代,具體申請細節移民局將今年第一季度公布。
對于此次變政,加中寰球移民專家有如下幾點看法: 第一,曼省投資移民政策取消一步到位拿楓葉卡的制度,改為工簽制度,是在向薩省看齊,希望通過政策的變化,吸收一些真正想在曼省創業,能給曼省經濟和就業帶來促進和發展的企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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