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A中的排期日由上個月的2014年1月8日前進到2014年1月15日。這意味著,對于取得I-526批準且優先日早于2014年1月15日的投資人,可以進入最終的領館面試或者遞交I-485身份調整申請階段,并獲得綠卡。EB-5區域中心臨時法案已獲國會批準延期至2016年9月30日,因此屬于區域中心的簽證配額可以繼續獲得,1月排期表中的U(unavailable)不再出現。
表B中的排期日沒有變化,依舊是2015年5月1日。但根據移民局官網的提示,投資人目前還無法根據表B的排期遞交I-485。
詳情:http://travel.state.gov/content/visas/en/law-and-policy/bulletin/2016/visa-bulletin-for-february-20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