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A中的排期日由上個月的2013年12月15日前進為2014年1月8日。這意味著,對于取得I-526批準且優先日早于2014年1月8日的投資人,可以進入最終的領館面試或者遞交I-485身份調整申請階段,并獲取綠卡。但需要特別注意,由于EB-5區域中心臨時法案即將到期,除非國會采取措施將法案延期,否則EB-5簽證中屬于區域中心的簽證配額將無法獲得,所以國務院在排期表中將區域中心簽證類別的排期狀態標注為U(unavailable),意指對于區域中心簽證類別這個月沒有可以使用的名額。
(表B)
表B中的排期日沒有變化,依舊是2015年5月1日。但根據移民局官網的提示,投資人目前還無法根據表B的排期遞交I-485。
詳情:http://travel.state.gov/content/visas/en/law-and-policy/bulletin/2016/visa-bulletin-for-january-20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