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資深持牌移民顧問Frank Meng先生(北京加中寰球總裁),2014年6月4日出席了多倫多法庭庭審現場。聯邦法院Mary Gleason法官主持審理,Rocco Galati 和 Timothy Leahy 兩位律師代理1000多名申請人,訴加拿大移民部將要實施的“一刀切”法案(C-31法案)。移民部也委托兩位律師參加庭審。下面是根據Rocco Galati 和 Timothy Leahy兩位律師起稿,由Frank Meng先生整理、翻譯的庭審總結。全文如下:
《庭 審 總 結 報 告》
6月4日加拿大聯邦法庭關于聯邦投資移民申請人訴訟的庭審內容
2014年6月4日,超過一千多的聯邦投資移民申請人(由律師代理)出席了多倫多的法庭庭審。法庭由Mary Gleason法官主持審理。 Rocco Galati 和Tim Leahy 作為聯邦投資移民積案申請人的代理律師出席了多倫多法庭的庭審。被告移民部也派了兩名律師參加庭審。原告希望通過訴訟,迫使法庭命令加拿大公民暨移民部(CIC)完成原告的聯邦投資移民項目的申請。
此案自2013年初即開始了對CIC的訴訟。 2014年2月11日,現任加拿大公民暨移民部部長Chris Alexander 傲慢地宣稱,一旦六月底前預算法案,即C-31法案獲得通過,他會像前任部長Jason Kenney兩年前退回所有聯邦技術移民申請人(加拿大公民暨移民部曾向這些申請人承諾在4到8年內審理完他們的申請。)的申請一樣,退回所有積壓的聯邦投資移民以及企業家移民申請人的申請。
在一刀切法案廢止全部聯邦投資移民申請案的前提下,移民部長Chris Alexander承認其既沒有替代性的項目供聯邦投資移民申請人選擇(聯邦投資移民申請人需要向聯邦指定的金融機構發放為期五年的金額為400,000 至800,000 加元的無息貸款),也沒有替代性的項目供企業家移民申請人選擇(企業家投資移民申請人按要求應在兩年內創辦企業并且雇傭加拿大居民。)Chris Alexander承諾在將來的某個時間會出臺試點項目。
Rocco Galati 律師在法庭上代理申請人做了非常盡力的庭辯。他們的主要論點如下:
CIC未能在承諾的期限內使申請人的檔案得到積極的處理;
CIC 甚至無法預計其將來開始審理的時間;
CIC在無正當理由的情況下未能完成申請人申請的審理工作;
CIC拒絕給予申請人依照法律應當享有的平等對待;
CIC拒絕給予其它省份和魁北克省同樣的獲得投資收入的機會;
這樣不平等的待遇侵犯了申請人的權利;并且
CIC已經違背了聯邦制(憲法及憲章)的基本原則。
CIC代理律師們的論點似乎體現了他們有信心: 無論他們的言辭多么沒有說服力,聯邦法庭還是會忠實地向著有利于他們的方向審判。CIC無法否認對申請人的不平等的待遇以及由于積案增加而導致的案件處理的減少,其自身提供的數據可以佐證這一點。CIC的論點是:Judith Snider法官曾經裁決:法庭無管轄權來干涉部長如何就不同類別的簽證進行分配,并且裁定外國人無權主張其被不平等待的權利,或者CIC是否給予了魁北克省的利益,而欺騙了加拿大的其他地區。
申請人的證據:通過從CIC獲得的信息的披露顯示:如果不是由于CIC給予一些比他們申請日期更晚六個月或者更長時間的申請人進行了優先處理,出席庭審的94名原告中的20%申請人應該已經獲得了簽證。此外,如果CIC把一定比例的簽證簽發給那些誠實地確定他們定居的意向省份的申請人(他們遞交了聯邦申請),而不是簽發給那些假裝會在魁北克定居的申請人(他們遞交了魁北克申請卻無誠意在魁北克居住),那么只會有一小部分原告到現在還不能獲得簽證。 CIC不能駁斥這些主張。
Gleason法官在法庭審理方面非常精通。她向一方提問她認為另一方最強有力的論點,然后問道:“你方對此有何回應?” Rocco Galati先生有效地反駁了CIC最強有力的論點(其實是非常缺乏說服力的)以及案例法(因為那些案例的裁決缺乏分析,并且是與存在已久的普通法相沖突的)。然而,CIC堅持自己的立場,主張法庭無權干涉并且申請人無權投訴。 申請人的論點明顯是有效的,而CIC的論點卻是缺乏說服力,站不住腳的。
CIC的最強論點在于:“命令我們優先處理他們的申請,對于申請日期早于他們的其他申請人是不公平的”。 CIC還援引了近期Michael Phelan法官在Agama案的裁決, Peter Annis法官在Mazariel 案以及Daniele Tremblay-Lamer 法官在Mobarsher案的裁決,像猴子戴草帽一樣的模仿、采用Phelan法官的判定結論。 Galati先生指出,他們以此來拒絕法官發出履職令Mandamus(要求政府執行的法令)的依據從來都不構成否定這項由來已久法定權利的要素,然后說到:如果僅因為這個原因就不對申請人有任何補償措施,那就意味著如果在巴士意外中有100人受傷,其中20人訴訟要求賠償,這二十人將不能獲得賠償,原因是其他80人沒有提起訴訟”。事實上,Phelan裁決縱容瀆職,鼓勵CIC接受多余其處理能力的申請并且降低處理數量,以至于那些為請求法庭命令CIC按照其承諾行事而出席庭審的申請人無法獲得補償,因為做出這樣的判令對于其他受害人是不公平的。
Rocco Galati律師譏諷道:“毫無疑問,Bernie Macoff 希望Phelan裁決也稱為美國的法律規則。如果那樣的話,當被他欺騙過的受害人向其索要賠償的時候,他可以辯稱:“閣下,您不是我唯一欺騙的人。我欺騙了數以千計的人,我沒有足夠的錢來全額償還我欺騙過的每一個人。” “如果那樣的話,法官必須駁回原告的請求,因為如果他們得到了你從他們那里騙來的錢,而這樣對于其他受害人是不公平的。所以,你自由了。你可以回到你曼哈頓的豪宅了。”
事實上,CIC的代理律師提出這樣論點時,Gleason法官面無表情地說到,一旦C-31法案成為法律,積案將不復存在,因此也不會存在這些訴訟的申請人加塞在其他申請人前邊的問題。CIC對此沒有做答。
* 注:這里的論點可以分為兩個小點: 1)只有參加訴訟的人才受益,本身不存在不公平; 2)關于加塞排隊導致的不公平,“一刀切”實施以后,事實上就不存在了。 第一點,是由Galati 律師辨的,第二點,法官就直接接過來說了。
針對移民部的律師們提出的外國人不受加拿大憲法保護的問題, Rocco Galati 律師在是否申請人受加拿大憲法和憲章保護方面提供了大量的法律依據及大量的判例。 援引的大量案例中包含了難民的案例。移民部的律師反駁說“移民申請人不能和難民相提并論”。但Galati 律師給予了有力駁斥。
Gleason法官真誠地試圖理解雙方的論點, 并且似乎已經領會了Galati律師的關于憲法方面的論點。這表現出她與其他法官的區別。Galati先生和Leathy先生之前從未與Gleason法官謀面,卻都對她印象深刻。她對案件感興趣,能準確把握事件的要點,與代理律師交流互動,并且在不肯定的時候對案情加以核實查明。 雖然Gleason法官尚未透露她更傾向于哪方面的論點,但面對這樣一位能夠領會申請人的論點法官,是一件很欣慰的事情。
從Gleason法官允許敗訴方提起上訴來看,她的裁決并不意味著該事件的終結。為了表達對于申請人的關心,Gleason法官在庭審結束前說到, 她了解申請人的焦慮和“一刀切”法案的來臨,她會盡快做出決定。但是她無法確定未來做出決定的具體時間。
即使Gleason法官在新法出臺以后,即這些申請作廢以后再做出判令,她仍可以以這種方式要求CIC完成原告申請的審理。Galati先生向Gleason法官明確表明了她的這些選擇,并且援引了案例法來證實她的這項權利。因此,如果Gleason法官在C-31法案獲得通過之前做出裁定,將會更加容易,甚至根本沒必要使用上述權利。 然而,Gleason法官的裁定只適用于那些在6月4日之前加入本案訴訟并案的大約1400多名申請人。 Galati 律師引述了大量的法律條文和案例,說明法官的權利,以及法官發布履職令Mandamus 的法律依據和意義。 法官對這些方面,在聽取Galati律師的陳述的同時,也與律師有一些細節上的交流。
事實上,對于那些在C-31法案獲得通過之前向聯邦法庭提起訴訟的申請人來說,如果法庭同意命令CIC審理他們的案件,并且在他們提起訴訟的日期向他們簽發事后補正令,從理論上講,他們的申請將可能逃脫一刀切。 盡管如此,大多數聯邦法庭的法官不情愿對申請人如此之體貼,雖然理論上還是有機會的,但這只是一種愿望,存在著很多不確定因素。
Gleason法官不會對聯邦投資移民和聯邦企業家移民申請終止的(一刀切)法案進行裁決。原因有兩點,一是因為在2月11號CIC公布其廢除這些申請之前,Gleason法官所管轄的這個案子的訴訟請求手續已經完成(加新的訴訟請求可能造成申請程序上的延期,從而對申請人不利)。二是因為法庭不會對未完成程序的訴訟請求進行裁決。因此,如果對一刀切立法進行質疑,需要單獨進行訴訟。
* 注: 這里指,本訴訟不對C--31法案是否合法合規進行質疑。那是本案之外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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