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注意了!2015年1月1日起,加拿大政府規定:匯款過萬元必須報告稅務局(CRA)!
為了嚴格控制反洗錢、反恐怖主義以及國際間避稅活動,2015年1月1日起,加拿大境內所有銀行,匯款公司,賭場對于1萬元及以上的匯入或者匯出的個人電子轉款,都必須要報告給CRA了!
加拿大聯邦政府2013年的時候宣布向加國稅務局(CRA)于5年內總共撥款3000萬元,用于成立專責調查逃稅部門設立資料收集系統及向舉報者提供獎金等,從而打擊國際海外逃稅問題。
這說了兩年了,大家可能早都不以為然。可是冷不丁的,突然消息出來,從明年1月1日開始,這個政策真的要開始實施了。
與此同時,稅局會設立打擊海外逃稅的專責小組,推行國際逃稅的審查及追討任務。
新措施有助稅局進行審查及做出行動 ,包括:
推出1項新的“制止國際逃稅計劃”(Stop International Tax Evasion Program),讓稅局向通風報信者提供獎金,例如可獲部份追回的稅款等。
當國民將逾1萬元電匯至海外的銀行或金融公司時,銀行及部份公司會向“加國財務轉帳及報告分析中心”(FINTRAC)發報告,現要求也同時向稅務局發報告。
政府會要求那些於海外有收入或物業的納稅人,要提供更詳細資料,同時讓稅局有更多時間去重估那些未有妥當報告收入的報稅表。
稅務部長謝伊已指示 稅局繼續盡力要求“國際調查記者組織”(International Consortium of Investigative Journalists) 交出該組織獲得的450名加拿大海外秘密存款名單。 稅局已向該組織及加拿大國家廣播公司提出上述要求。
稅局向海外公司要求呈交本國國民稅務資料的能力已有重大改進,包括通過修改稅務協議;及與那些無簽稅務協議的國家簽署稅務資料交換同意書(TIEAs)。
加國現時於擁有全球最大的稅務協議網絡之一,包括有90項稅務協議和16項TIEAs正在推行,另有3項新簽協議和11項正在商討的協議。
稅局自2006年至今,已審查過 7761項海外稅務計劃,查出總共有45.8億元未付的稅款。
稅局自2006年至今,曾對340宗通過高凈總值集團於海外設商務來逃稅的個案,發現的逃稅總額達1.95億元。
專家建議:
不用緊張,保留好所有的原始單據備查,只要能證明是成為加拿大稅務居民之前的資產本金部分,就是免稅的。如果是成為稅務居民以后的收入和資本增值部分,都要申報個人所得稅。至于政府用什么手段查,是政府的事情。把自己該準備的文件準備好,查也不怕的。
本文摘自:加拿大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