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投資在大溫地區的企業家移民申請人的要求:
○1 申請人個人凈資產不少于80 萬加元。資產形式包括現金存款、股票、債券、基金、
房產、公司資產等,資產源自個人經商所得,也認可夫妻共有財產、贈與、遺產等。
○2 申請人至少投資40 萬加元新建或入股一個現有的商業項目,投資額要占該商業項
○3 申請人應該有在BC 省建立并運營企業必要的管理經驗和能力。
○4 如果申請獲得省政府的批準,可以先辦理工作簽證,先過去投資。投資符合省移
2)投資在大溫地區以外的企業家移民申請人的要求:(加中寰球推薦項目)
○1 個人凈資產不少于40 萬加元。資產形式同上。
○2 投資項目必須建在除大溫地區之外的任何地區。申請人至少投資20 萬加元新建或
○3 此類項目不能以聯合申請人的形式帶外籍員工。
3)投資在BC 省的任何地區的戰略投資項目類(Strategic Projects)的要求:
○1 至少投資50 萬加元;
○2 申請人應該有成功建立并運營企業的良好記錄和經驗;
○3 可以帶最多5 名高級員工(管理人員或技術人員),但每增加一名外籍申請人需要為
當地創造3 個工作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