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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EB-5投資移民簽證是美國早在1990年出臺的一項移民政策,每年有10,000張綠卡配額,要求投資者滿足以下兩個條件,可以獲得美國永久綠卡: |
頂級律師團隊,已幫助數以千計家庭獲得美國綠卡批準,法律實踐領域非常廣泛,擅長處理所有類型的美國移民問題,尤其精通美國EB-1到EB-5 |
什么是排期? 1990年美國國會為EB-5投資人和其家庭成員設立了大約每年1萬個配額。所有國家都設定了固定限額,即總配額的7%。每個國家約可分 配700個名額。由于EB-5申請數量一直都沒有滿額,而EB-5項目可以給美國帶來極大利益,所以一直沒有對某一個國家嚴格實施7%的規定。 但是一旦 EB-5簽證發放數達到1萬個限額,此時將設定一個截止日期(即排期),只有在這個日期之前遞交I-526的EB-5申請人,才可以在I-526批準后, 繼續進入以后的程序(國家簽證中心NVC及廣領館面簽)。在此日期之后的EB-5申請人則必須等待,直到簽證名額有空余為止。 |